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近日,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实施工作,促进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增补和调整工作,并发布相关通知(下文称作《通知》),对已列入规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通知》明确,增补范围为《“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的11个子规划。其中,古籍出版规划、辞书出版规划增补和调整项目分别纳入国家古籍工作规划、国家辞书编纂出版规划进行专项管理。
《通知》要求,增补项目要规划合理、可行性强,做到人员(项目负责人、责任编辑、作者或主创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确保出版安排有序。各出版单位申报增补项目限5种以内(具体按申报系统设定额度填报,多卷本丛书、套书按1个品种计算)。根据民文出版项目库建设需要,专业民文出版单位可再申报15种民族语言文字项目(项目申报与民文出版项目库建设相衔接)。纸质材料于2022年8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西街3号A座1楼信息中心(邮编:100054)。(尧雯)